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县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及自治区财政厅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一、推进实施“营造优质招投标市场环境”方面
推进优质、优价引导招标人科学选择评标方法,规范审核流程、完善甄别程序。在政府采购领域中,县财政局打造公平、透明的招投标市场氛围,避免恶性低价竞争,让招标和投标过程更注重服务或产品的质量与性价比,而非单纯比拼价格。建议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合理选择评标方法,通过规范流程、科学评标、严格筛选低价投标,防止“低价中标、高价履约”或“无法履约”的情况出现,确保政府采购项目既经济又能保证质量,维护招投标市场的健康秩序。保障政府采购项目的质量顺利实施。
二、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制度建设、流程规范、技术应用、监督管理等方面
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全过程监管责任流程,规范资格预审标准,推进评标场地标准化;实现全流程不见面评审落地;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与信息公开。为确保政府采购相关规章制度,建立采购文件“全流程审查机制”编制招标文件时,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剔除对供应商规模、所有制形式等不合理限制,确保资格条件、评分标准等公开性。加强对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从项目起始到结束全流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各环节依法依规进行。
三、推广跨域远程评标、异地评审、电子合同替代及电子保函业务,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交易成本,切实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方面
一是加快推进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打破地域壁垒,构建数字化协同体系,持续提升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的公正性。
二是减少供应商提供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
三是发挥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让中小企业能更快地开展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执行进度。
四是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CA互认,降低供应商同时参与政府采购和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供应商满意度。通过以上措施,可推动政府采购向数字化、协同化、普惠化转型,既提升行政效率,又切实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雷火电竞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县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及自治区财政厅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一、推进实施“营造优质招投标市场环境”方面
推进优质、优价引导招标人科学选择评标方法,规范审核流程、完善甄别程序。在政府采购领域中,县财政局打造公平、透明的招投标市场氛围,避免恶性低价竞争,让招标和投标过程更注重服务或产品的质量与性价比,而非单纯比拼价格。建议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合理选择评标方法,通过规范流程、科学评标、严格筛选低价投标,防止“低价中标、高价履约”或“无法履约”的情况出现,确保政府采购项目既经济又能保证质量,维护招投标市场的健康秩序。保障政府采购项目的质量顺利实施。
二、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制度建设、流程规范、技术应用、监督管理等方面
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全过程监管责任流程,规范资格预审标准,推进评标场地标准化;实现全流程不见面评审落地;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与信息公开。为确保政府采购相关规章制度,建立采购文件“全流程审查机制”编制招标文件时,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剔除对供应商规模、所有制形式等不合理限制,确保资格条件、评分标准等公开性。加强对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从项目起始到结束全流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各环节依法依规进行。
三、推广跨域远程评标、异地评审、电子合同替代及电子保函业务,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交易成本,切实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方面
一是加快推进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打破地域壁垒,构建数字化协同体系,持续提升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的公正性。
二是减少供应商提供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
三是发挥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让中小企业能更快地开展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执行进度。
四是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CA互认,降低供应商同时参与政府采购和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供应商满意度。通过以上措施,可推动政府采购向数字化、协同化、普惠化转型,既提升行政效率,又切实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